所谓多方面考察检验的方法就是:利用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比照来谋求更多的功效,度量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检验来追究过失。利用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比照时一定要解剖分析功效增多的原因,度量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检验时一定要愤怒地斥责追查到的过失。不解剖分析功效增多的原因,臣子就会轻慢君主;不愤怒地斥责追查到的过失,臣子就会互相勾结狼狈为奸。解剖分析功效增多的原因所得到的证验足够用来了解臣子立功的多少,在愤怒地斥责臣子的过失之前不要去接触他的手下人。君主观察臣子行为与听取臣子意见的谋略,它的实际表现是:审察臣子紧密勾结的行为而奖赏那些和他们不合群的人,责罚不告发奸邪的人而惩处那些和他们抱成一团的人。对于臣子的言论,要汇合各方面的,而且一定要根据地利来衡量它,按照天时来合计它,凭借具体事物来检验它,根据人之常情来考察它。这四方面的证验都符合,这种言论就可以用它来观察臣子的行为了。用事实检验言论来了解臣子的忠诚,变换观察的角度来排除臣子表面的伪装,拿已经了解到的情况来发现臣子非同寻常的活动。君主要采取专职专任的办法来使亲近宠幸的臣子卖力工作,反复申述法律禁令来使出使远方的使者感到畏惧。让人列举臣子以往的事来详尽地了解他们的过去,派人靠近臣子来了解他们的内情,把臣子疏远地安置在外来了解他们的外在表现。拿已经了解清楚的情况来探问还不清楚的情况,用诡诈地差遣的办法来消除臣子轻慢不敬的行为。说与本意相反的话来试探自己所怀疑的事,研究事情的反面来发现隐蔽的奸臣。设置谏官来约束大臣的专断独行,提拔安置官吏来观察奸臣的动静。明白地宣传法制来引导臣子避免过错,谦卑地迎合臣子来观察他们是正直还是谄媚。利用已经听到的事情来了解还没有见到的事情,挑动奸党内部的争斗来瓦解他们的组织。深入地了解一件事情来使众人心中都有所戒惧,故意泄露不同的意见来改变奸臣的打算。对于类似的事情就把对它们的验证结果合在一起加以比较分析,列举臣子的过失就要指明他们对法令的固陋无知之处。知道臣子的罪恶后对他们的罪恶坚决处以刑罚,以便制止他们的耀武扬威;暗中派人时时巡察各地官吏,来省察他们是否忠诚。逐步更换官吏来拆散串通一气紧密勾结的奸党。君主应该和各级下属约定,来让他们侵犯控告他们的上司:对于宰相,约他朝廷上的大臣告发;对于朝廷上的大臣,约他的部下告发;对于军官,约他的士兵告发;对于派出的使者,约他的随行人员告发;对于县令,约他身旁的副官告发;对于郎中,约他的身边侍从告发;对于皇后姬妾,约她们的宫女告发。这就是上通下达的办法。但如果把这些下属的告密透露出去、把要办的事情泄漏出去,那么这种手段也就不能施行了。
48.5五、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2,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3。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4,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参言5
见:同“现”。2伍:古代地方行政组织,五家为一伍。官:“闾”字之误,“闾”即“里”,也是古代的地方行政组织,辖五十家。连:古代地方行政组织,辖二百家。3和:当作“利”。4知:通“智”。5参言:应该是下一章的章目,第七章的章目“类柄”才是本章的章目,今译文移正。
五、按照类推的原则使用赏罚大权
英明的君主,他所致力的事情在于谨慎严密而不露声色。因此,君主对某人的喜爱表现了出来,那么他行赏的恩德也得赔上;君主对某人的愤怒表现了出来,那么他用刑的威势就会被分掉。所以英明君主的言论总是严加封闭而不泄漏的,总是严加保密而不暴露的。靠君主一个人来发现十个人的邪恶活动,是下等的办法;用臣民十个人来发现一个人的邪恶活动,是上等的办法。英明的君主同时使用上等、下等的办法,所以邪恶的人就没有遗漏的了。伍、闾、连、县等各级组织如果是相邻的,便实施告发坏人就奖赏、放走坏人就惩处的办法。上司对于下属,下属对于上司,也是这样。所以上级和下级、高贵的和卑贱的,都用放走坏人会受到惩处的法令来互相威慑对方,都用告发坏人能得到奖赏的好处来互相劝导对方。人的本性,有的活着为了实权实利,有的活着为了美好的名声。做君主的既有了贤能智慧的名声,又有了赏罚的实权。名声和实权都得到了,所以他造福民众的功德、慈善贤明的美名一定会传颂于天下了。
48.6六、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2,取资乎众,籍信乎辩3,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4,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5,则放官收6。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7。人主不智,则奸得资8。明主之道:已喜,则求其所纳;已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9,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10。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11,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12。
听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