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上极”三句:意谓社会最高层人士能受到惩罚,卑贱阶层能得到赏赐,这样将领就能行使他的威权了。朱墉《全旨》曰:“一章重在刑罚之公明,则将不期其有威而威自行。夫威之所以不行者,阻于权贵也,更阻于卑贱也。刑上极而赏下通,则三军惧而万人悦,乌有不行者哉?”王联斌在《〈六韬〉的军事伦理思想》一文中说:“如此将威之道,确有精警独到之处。‘刑上极’方可以立威,‘赏下通’方可以明信。其实立威明信并非仅此一‘道’,可行之道甚多。不过就司马穰苴‘君令有所不受’斩庄贾,孙武吴宫教练斩贵妃来看,‘刑上极’确是立威之要道。至于吴起北门徙辕,商鞅徙木立赏,是‘赏下通’之为,确也为其明信立威起到了良好效果。但是‘刑上’与‘赏下’都不是绝对的。当赏即赏,当刑即刑,‘赏罚至公’是首要的前提。在此前提下行‘刑上极、赏下通’之道才有积极的道德意义。”黄朴民说:“本篇论述将帅树立威信的原则和方法。作者立张以法治军、厉行诛赏,指出身为一军主帅,要树立自己的权威,使全军令行禁止,离不开严明的军纪。而严明的军纪又必须依靠赏与罚这两种手段。其原则是公正严明,罚不避亲,赏不避仇。即‘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认为只要‘刑上极,赏下通’,就能树立起主将的权威,做到令行而禁止。”
武王问太公道:“大将怎样才能树立自己的权威?怎样做才能算是英明?怎样做才能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太公答道:“大将用诛杀权贵的方式来树立自己的权威,以奖励卑贱者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的英明,以慎重地实施刑罚来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因此,如果杀死某人能使全军震动,就杀死他;奖赏某人能使万人高兴,就奖赏他。杀人,贵于敢杀权贵;奖赏,贵于能奖卑贱者。杀掉权豪近要之臣,这说明社会最高层人士能受到惩罚;赏赐牧牛养马的奴仆,这说明卑贱阶层能得到赏赐。社会最高层人士能受到惩罚,卑贱阶层能得到赏赐,这样将领就能行使他的威权了。”
励军第二十三
武王问太公曰:“吾欲令三军之众,攻城争先登,野战争先赴,闻金声而怒,闻鼓声而喜,为之奈何?”
太公曰:“将有三胜。”
武王曰:“敢问其目。”
太公曰:“将,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张盖,名曰礼将;将不身服礼,无以知士卒之寒暑。出隘塞,犯泥涂,将必先下步,名曰力将;将不身服力,无以知士卒之劳苦。军皆定次,将乃就舍,炊者皆熟,将乃就食,军不举火,将亦不举,名曰止欲将;将不身服止欲,无以知士卒之饥饱。将与士卒共寒暑、劳苦、饥饱,故三军之众闻鼓声则喜,闻金声则怒。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争先登。白刃始合,士争先赴。士非好死而乐伤也,为其将知寒暑、饥饱之审,而见劳苦之明也。”
金声:即钲声。钲,古乐器,形似钟而狭长,战争中击鼓进军,鸣钲收兵。